2024-04-09 點擊量:400
各有關單位:
為督促落實全市市政公用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施工、監(jiān)理單位關鍵崗位人員管理責任,進一步提升質量安全管控水平,壓實企業(yè)主體責任。經研究決定,擬于2024年4月份開展全市市政公用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關鍵崗位人員履職情況專項檢查,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全市在建市政公用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
二、檢查內容
(一)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配備及在崗履職情況。
(二)監(jiān)理單位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總監(jiān)理工程師代表、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見證人員配備及在崗履職情況。
(三)施工總承包單位(含項目總部)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總監(jiān)、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質量員、見證取樣人員配備及在崗履職情況。
(四)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及在崗履職情況。
(五)關鍵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時間安排及責任分工
檢查分為自查自糾和集中檢查兩個階段。
(一)自查自糾階段(即日起至4月14日)。各在建工程參建單位按照通知要求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對存在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并閉合,形成自查自糾材料備查。
(二)集中檢查階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各級監(jiān)督機構采用四不兩直的形式對在建市政公用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開展拉網式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嚴格自查。各參建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按照本次檢查的重點,針對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人員變更情況,認真、扎實開展自查自糾,確保自查自糾落到實處。
(二)提高站位,密切配合。檢查期間各參建單位要積極配合檢查,及時提供有關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檢查。
(三)舉一反三,全面整改。對檢查中暴露出的問題,各責任單位應舉一反三全面整改,切實保證人員按要求在崗履職。對企業(y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隱患的,監(jiān)督機構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青島市市政公用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
2024年4月9日
附件:青島市市政公用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關于開展全市市政公用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關鍵崗位人員履職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doc